課程名稱 |
基礎法醫學 Basic Forensic Medicine |
開課學期 |
105-1 |
授課對象 |
法律學院 法律學系 |
授課教師 |
王皇玉 |
課號 |
LAW3090 |
課程識別碼 |
A01 31600 |
班次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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學分 |
2 |
全/半年 |
半年 |
必/選修 |
選修 |
上課時間 |
星期一8,9(15:30~17:20) |
上課地點 |
法1402 |
備註 |
下學期為「實用法醫學」。與陳珮珊合開 總人數上限:60人 |
Ceiba 課程網頁 |
http://ceiba.ntu.edu.tw/1051LAW3090_ |
課程簡介影片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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核心能力關聯 |
核心能力與課程規劃關聯圖 |
課程大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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為確保您我的權利,請尊重智慧財產權及不得非法影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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課程概述 |
法醫鑑定為基礎法醫學之主要課題。法醫鑑定主要分為死亡方式鑑定、創傷鑑定、交通事故鑑定及毒品或藥物鑑定。在鑑定客體方面,如血液、DNA、酒精、尿液等通常對於活體為之,牙齒、骸骨通常針對屍體為之。二者皆屬刑事司法鑑定之對象,對於以後有意從事刑事司法工作之人而言,不能不有所瞭解,是其亦應為基礎法醫學課程講解之對象。
☆ 同學請注意:本課程大綱僅供參考,實際學習內容與評分方法仍依授課教師課堂上之要求而定,故請不要缺課,認真學習,必有所獲。 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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課程目標 |
希望選課同學能在本課程中瞭解一般法醫鑑定的項目、方式與基礎實務操作,培養日後從事相關法律實務工作之能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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課程要求 |
選課同學應能清楚區分各種鑑定方式的不同,並能描述其特點、使用時機與應用方法。 |
預期每週課後學習時數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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Office Hours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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指定閱讀 |
待補 |
參考書目 |
請依授課教師於課堂上之指示,參考相關書籍與資料。 |
評量方式 (僅供參考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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